(本文来源:南方报业传媒集团-南方周末 )
2006年的12月31日,刘瑞红看到刚下发的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文件,登时懵掉了。 “没有思想准备,出乎意料。”
刘瑞红是江西省石城县法院院长。她立即粗粗地计算了一下,按照这个新办法,法院收到的诉讼费可能比原来减少2 / 3。
国务院公布的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,《办法》规定,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,实行先执行后收费。有专家表示,这将大大缓解一些老百姓反映强烈的“打不起官司”难题,普通百姓诉讼的经济和时间成本都将有所降低。
《办法》的出台,意味着原由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和1999年制定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、《〈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〉补充规定》,即将于2007年4月1日废止。
双重贫困与同病相怜
边远及贫困地区法院“内缺粮草外缺救兵”的现象由来已久(详见2003年8月21日《南方周末》),而现在,这些法院又开始担心新办法的出台会否让这种局面更加难以为继。
刘瑞红所在的石城县在革命老区,“是赣州最边远的地区。。。